【基层院建设进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护航“长江+梅花鹿”生态之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生态保护,按照九江市院打造“一院多品”品牌的工作部署,近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航“长江+梅花鹿”生态之城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主要结合彭泽县域特点,紧紧围绕长江生态环境和江西桃红岭梅花鹿保护现状,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依法打击涉长江生态及梅花鹿保护等违法犯罪的同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有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方案同时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本院内设机构之间沟通协作,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外部工作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努力使案件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今后,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长江生态保护、梅花鹿保护取得更实、更深、更广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积极行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欧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