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首次巡回简易公开听证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12月16日,彭泽县检察院在杨梓镇西峰村委会对胡某某非法狩猎罪拟作不起诉案件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案发地村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侦查人员受邀参加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胡某某非法狩猎案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向参与听证人员做了详细介绍,并结合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对胡某某拟作不起诉处理进行释法说理。
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之后,受邀听证人员对案件焦点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还就该案进行了法制宣传。案件当事人胡某某最后陈述时,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今后一定会遵守彭泽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彭泽县检察院首例巡回简易公开听证会,不仅让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更加透明、公开、公正,更具司法公信力;同时也让检察工作下沉到了基层乡村,让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的了解、支持和认同。下一步,彭泽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将巡回简易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把检察听证持续下沉到基层乡村,使其成为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