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专题报告
12月23日,彭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彭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建作了专题报告。
骆建同志在报告中从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着力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质量、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三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中指出,县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可用尽用”的要求,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坚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核心,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着力加强规范适用,充分发挥这项制度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推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制度适用效果逐步显现,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报告也从思想认识、办案能力、办案质效、工作衔接四个方面分析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从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持续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打算。
当天,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该专项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县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骆建同志表示,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认罪认罚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为奋力描绘好新时代彭泽高质量发展新画卷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艾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