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要闻 更多>>
·彭泽县检察院:扎实开展"4.16...
·【平安建设宣传月】检爱同行...
·【长江之畔党旗红】党建融合...
·“妇女权益共守护 巾帼学法扬...
·【检护民生】彭泽县检察院召...
 理论园地 更多>>
·网络犯罪证明问题研究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
·关于王某、张某、郑某盗刷支...
·检察机关有效监督公安机关补...
·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监督的
 预防之窗 更多>>
·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要闻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人性化办案获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时间:2022-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人性化办案获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近日,由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耿某某彭泽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检察机关依法人性化办案的感激之情。

 

20218月,彭泽县公安局对耿某某涉嫌的罪行进行立案侦查,同时经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耿某某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侦查机关意见、核实情况,认定耿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经检委会会议研究,一致同意对耿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2021年12月31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向耿某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承办检察官再一次对耿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希望耿某某谨记教训,遵纪守法。

 

 

 

一面小小的锦旗,既是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的肯定,也是对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办案宗旨的生动诠释。在今后的工作中,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全社会传递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地址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江河新区

电话 07925663801 邮编3327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