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检察: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
2022年1月13日,由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在彭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建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骆建同志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在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后,代表检察机关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县检察院所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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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履行检察职责,体现了作为一名公诉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展示了检察机关新形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具体体现,既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业务指导作用,又形成了以上率下的引领示范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刘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