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与彭泽县志愿者协会签订
2022年《彭泽县检察院社工服务购买合同》
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内容,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2022年1月,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与彭泽县志愿者协会积极合作,签订了2022年《彭泽县检察院社工服务购买合同》(以下简称《协议》)。
2021年签订《协议》后,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与志愿者协会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工作内容,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引入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考察帮教、观护回访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帮助,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2年,双方再次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我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讨论,并在《协议》原有的基础上,再次明确了双方的合作目的、合作原则、合作方式、合作内容、职责分工等,签订了2022年《彭泽县检察院社工服务购买合同》,力求全力发挥社会群体组织和检察机关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让未成年人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黄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