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高银燕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彭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审议通过。
免去:
高银燕同志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学超同志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泽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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