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要闻 更多>>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彭泽县人...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彭泽...
·2023年度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
·【聚焦两会】县检察院工作报...
 理论园地 更多>>
·网络犯罪证明问题研究
·非羁押智能监管措施应用研究
·少捕慎诉慎押——法定犯时代...
·认罪认罚案件上诉与抗诉问题研究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
 预防之窗 更多>>
·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2023年度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

料(8)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0日在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检察院在中共彭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努力“站前列、创一流”,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一年来,我院荣获县级以上表彰6个,其中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乱象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且2个案例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4名干警被授予优秀政法干警、“2023最美护鹿人”等荣誉称号,6名干警入选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助力建设“平安彭泽”

主动融入全县大局。紧跟县委步伐,积极延伸检察服务保障“半径”,进一步加深检察机关的“参与度”。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实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百名检察官进千企”活动,对挂点的65家民营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全年共走访企业1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办结企业诉求7个,并助力江西陶令酒业有限公司跨省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致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转。聚焦县委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向挂点帮扶村捐赠资金7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并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8件185人,批准逮捕79件1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0件440人,依法提起公诉202件23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张某等九人涉嫌开设赌场涉恶案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助推我县社区矫正提质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反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做到“应听尽听”,共召开听证会89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办案全过程,2023年以来决定不捕案件49件72人,决定不诉案件158件213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彭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83份,回复率达100%,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件,就辖区内侵害军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制发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获得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呈送的《关于检察建议工作办理的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用心纾解急难愁盼。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控告申诉线索23件,来访17件,网络信访1件,上级院分流5件,办结率为100%,决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院领导包案办理2件,包案率为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17人,发放救助金共计20.9万元,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做到了“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0件11人,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0人。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4件,针对未成年人违规入住宾馆、清洗文身等领域进行社会治理,并就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起民事支持起诉,帮助未成年人获得赔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县公安局、市监局、卫健委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防控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堵塞了未成年人成瘾性药物滥用监管漏洞。“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坚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29名检察干警被30余所中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次,全方位、多角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尽心维护公共利益。认真践行“两山”理论,以服务保障公共利益为己任,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千余吨,铅封趸船污染排放口3个,追回国有财产267万余元,有效的保护了全县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持续护航“长江+梅花鹿”保护,多次联合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梅花鹿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一步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望江县、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四地河长办在彭泽县举行一江两省三市四县“河长湖长+检察长”首届联席会暨协作签约仪式,签订了《关于建立涉长江中下游流域保护跨区域“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了涉水问题跨区域、跨流域执法办案协作。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立案15件15人,监督撤案3件3人。受理羁押必要性申请并经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件3人,依职权对55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跟踪审查。对24件在办案件开展了追赃挽损工作,金额252万余元,把主动退赔作为认罪认罚的重要考量因素,督促7名嫌疑人主动退赔,将妥善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主动对接县公安局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促进刑事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专注提升我院刑事检察案件办案质效。办理的袁某等四人虚假诉讼、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证件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6件,进行公开听证25次。通过前期与彭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动态联络机制,依法办理了12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务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帮助追回工资21万余元,夯实了弱势群体维权支撑点,切实保障了民生民利。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进行公开听证10次。在2起被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中,我院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的反向衔接,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要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106件,切实防止“不刑不罚”。与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八家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推进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的意见》,推动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实问题,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1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精神,在耕地保护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并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察,联合多个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加强农膜污染防治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彭泽县耕地占用税征管联动协作机制》等文件。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养殖基地改变耕地用途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了江西省检察机关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大力实施数字赋能强检工程,覆盖“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法律监督新模式。已建立数字检察监督模型16个,其中8个被全省推广,位于全市前列,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成效明显。

四、固本强基锻造队伍,凝心聚力牢记使命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党组坚持示范带动,高标准推动主题教育部署,打响“发令枪”,要求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认知明”,把握工作要求、达到“工作实”。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政治轮训,通过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环节,切实增强干警拒腐防变意识,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化理论学习。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计划,教育全体党员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建引领不放松,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大力培养年轻干警,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全院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注重业务理论学习,抓好岗位练兵和培训教育,全方位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10人次。选树3名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院干警争先创优。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引导全体党员对照“六个方面”进行检视整改,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54件,切实做到了“逢问必录”。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年来,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5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6件次。严格落实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6条、法律文书53份,以两微一端、门户网站为“窗口”,发布推文600余篇,联合县委宣传部、司法局先后举行“高质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及“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是全体检察干警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社会突出问题还存在差距;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人员素能发展不够,队伍教育、管理还需持续强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彭泽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关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深入实施党建示范引领工程,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能动履职的着力点、切入点,为彭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等制度,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访源治理。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动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同步提升。加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涉及民生类线索为抓手,继续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力度和办案进度。大力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办案为导向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提升监督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能力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切实加强各业务条线干警的能力培训,培养“业务+技术”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全方位的高质量检察队伍。从严压实领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要制度,做到“应报尽报”。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团结全体检察干警接续努力、开拓进取、实干拼搏,在全力推进新时代彭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敢做善为、赶超进位,为彭泽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数字检察:检察机关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系统,发现类案线索后进行融合式监督,对社会治理机制进行系统性完善的新模式。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支撑,使检察官将算法、算力运用到法律监督工作中,系统重塑法律监督模式,用数字空间打破传统法律监督的时域限制,为法律监督提供发展动力和技术支撑,实现从“办一案”到“牵一串”的跨越性一步。围绕“赋能”目标,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可逐渐梳理出大数据法律监督的一般规律。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办公室由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综合履职:是指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某一业务类型案件(即“源”案件)时,发现并办理其他业务类型案件(即“衍生”案件),通过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责,全方位、多角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锚定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解决十余个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百场次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启动千余名工作人员专项能力提升工程,组织万名各界群众了解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检察案件、民事检察案件、生态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等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影响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文书。

司法救助: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司法救助程序启动的前提是有刑事案件或者民事侵权案件的发生,且当事人受不法侵害导致人身伤害或存在重大财产损失,其目的是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是直接针对案件的被害人采取的一次性救助,不针对同一对象长期适用或者多次反复进行,不取代社会保障。

相关检察数据分析

表一:检察建议类别占比表


表二:案件罪名数量排位表(前十位)


地址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江河新区

电话 07925663801 邮编3327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