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以更严举措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本院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第一检察部填报2件,法警大队1件。
下一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有问必录、应录尽录,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