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要闻 更多>>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彭泽县人...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彭泽...
·2023年度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
·【聚焦两会】县检察院工作报...
 理论园地 更多>>
·网络犯罪证明问题研究
·非羁押智能监管措施应用研究
·少捕慎诉慎押——法定犯时代...
·认罪认罚案件上诉与抗诉问题研究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
 预防之窗 更多>>
·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新闻发布会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宣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社会公众宣传彭泽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于县行政服务中心主楼1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彭泽县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实况报道,同时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政法单位以及多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到场参会。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亮同志从组织领导、办案制度、检察官专业办案团队、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模式等方面向参会代表详细介绍彭泽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该院扫黑办主任刘兵同志通报了2018年检察院办理的九江市查办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鲍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相关情况。会上还就“扫黑除恶案件检察官办案组设置意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区分黑恶势力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 记 者 提 问

 

1.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为什么要成立专门的办案组?“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是如何运行的?

答: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落实大部制改革要求,整合了原有的公诉、侦监、案件管理部门,成立了刑事检察部。同时根据办案专业化要求,成立了“扫黑除恶案件检察官办案组”。成立办案组,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确保扫黑除恶案件办案质量的需要。“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是检察机关在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后,顺应新形势推出的新举措。在具体操作中,就是同一个案件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最大的优势就是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保证案件质量。今年7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示在全国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我院作为江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2016年就推行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走在全省前列,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今年8月份,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到彭泽学习“捕诉一体”运行机制。

2.什么是“提前介入侦查”,在具体工作中又是如何开展的?

答: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具体包括对案件涉嫌的罪名、侦查取证的程序和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前了解和掌握案件情况,提高诉讼效率;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取证行为,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在启动方式上,有公安机关邀请和检察机关主动介入两种。对于重大案件,检察机关往往会主动介入,比如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就要求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全部主动介入侦查。

3.黑恶势力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是怎么区分的?

答:黑恶势力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都是刑事犯罪,都是刑法惩治的对象。普通刑事犯罪往往是刑法规定的单个罪名,案件起因简单,比如盗窃罪、诈骗罪。黑恶势力犯罪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集团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其中只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才是刑法上的罪名,在认定上比较复杂,要综合考虑“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恶势力和恶势力集团不是独立的罪名。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恶势力集团是恶势力的升级版,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共同实施三次以上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简单说,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是三人以上实施了三次以上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动机是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犯罪后果是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类犯罪正是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的。

 

地址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江河新区

电话 07925663801 邮编3327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