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22日上午,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建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四项具体措施:
一要坚定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院干警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细落实。全院干警要采取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原原本本学、深入细致学,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强化作为,服务中心大局。紧紧立足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精准打击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用心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打造“检察蓝守护巾帼红”检察文化品牌,加强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要凝聚共识,提升办案质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注重运用检察建议,不断提升监督效果。用好大数据监督模型,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在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管理科学上下功夫,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要守牢底线,锻造过硬队伍。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坚持以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培育高素质检察人才为抓手,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新时代检察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不断优化业绩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一体加强“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