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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马当检察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3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行政在职人数3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23,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


第二部分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2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84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22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8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2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2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6.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1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0.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58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8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0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4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2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3.95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2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1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0.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0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0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89.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02万元,增长47.68%。其中:

办公费5.25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20万元、电费12.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4.8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33.84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 3.50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20.65万元,福利费6.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7.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831日, 单位共有车辆9,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8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50万元,比上年减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12.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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