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要闻 更多>>
·凝聚共识破难题 行刑双向护正...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彭泽...
·彭泽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
·观战犯审判史实,守检察正义...
·【控申检察为民办实事】彭泽...
 理论园地 更多>>
·网络犯罪证明问题研究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
·关于王某、张某、郑某盗刷支...
·检察机关有效监督公安机关补...
·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监督的
 预防之窗 更多>>
·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6年1月22日)
时间:2026-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1月22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我院获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2024年度全县综合考核第一等次、2024年度彭泽县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等称号。

一、坚持同心同向,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坚持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7件292人,批准逮捕149件2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4件392人,依法提起公诉169件226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提起诉讼165人,同比下降6.78%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危害公众安全、影响较大的2件恶性杀人案件迅速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及时批准逮捕,全力维护社会安宁稳定。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做好涉稳、涉众风险防控预案。

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48件83人,决定不起诉44件64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96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稳定在92%以上。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各类检察建议68份,回复率为100%,向党委政府呈送调研报告2份,助推专项整治3次,其中撰写的《关于我县生猪养殖领域监管漏洞的专题调研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助推食品安全领域进一步规范。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协调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实现监检相互配合,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形成反腐合力,办理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书面提出检察意见3份。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6件6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责任担当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聚焦“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医疗器械监管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辖区内13家经营主体规范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人民群众“菜篮子”保驾护航。守护群众的“救命钱”,加强与医保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起诉医保诈骗犯罪2人,同时依托“数字模型+检察建议”监督模式,针对第三者侵权违规报销医疗费致使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追回医保基金25万余元。

回应群众法治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受理控申案件,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受理控告申诉线索25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对47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其中简易听证1件,有效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14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9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2人,救助未成年人3人,联合救助3人。积极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入驻要求,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检侨之家”平台,建立“检企联系群”等交流渠道,发挥“检察官服务团”作用,常态化问需于企、纾困解难,开展检察开放日暨检企座谈会活动,走访企业8次,收集企业诉求2个,均已办结。提供企业法律服务10余次,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宣传册300余册。依法办理涉企案件23件,针对追赃挽损问题,充分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在犯罪嫌疑人自愿退赔的前提下,帮助被害企业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6件21人,审查起诉案件23件3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8人,相对不起诉1人,封存犯罪记录108人,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附条件不起诉6人,为实现更好的帮教效果,承办检察官赴深圳对其中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异地联合帮教,最大限度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办理侵害未成年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4件15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3人,对5名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并提供法律援助。针对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共16份。

三、坚持做优做强,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全面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案质效,监督立案1件,撤案7件,发出纠正违法类案检察建议2件,促进刑事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制发35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9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在个案办理中以审查意见、侦查建议促进公安机关刑事办案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监区安全检查,整治顽瘴痼疾,针对监管违法情形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构建“线索共享、案件联查”机制,针对侦查机关“违规查扣冻”制发工作提示函3份,助力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深入践行“检察为民”宗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在办理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充分厘清机动车互助(安全)统筹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边界统一正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及时跟进案件执行,帮助18万案款执行到位,依法保障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5件。稳步开展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深化法检良性互动,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案件13件,切实规范执行终本程序运用,保障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做优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全年共办理案件7件,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起诉讨薪提供支持与保障,追索欠薪36万余元,有效维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监督,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4件,制发检察意见36件。在办理俞某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一案中,采取“刑事审查+行政监督”双向发力,充分发挥刑事诉讼证据在行政违法认定中的转化运用,实现对违法行为人的有力打击。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针对行政单位怠于监管、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依法开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对失信者予以处理、限制或禁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工作体系。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坚决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者,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2件,联合属地乡镇文旅、住建等部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推动保护彭泽岚陵古村等不可移动文物25处、传统村落2处、历史建筑4处。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共17件。深入推进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聚焦河湖库治理、农业养殖、医疗废水污染等办理案件,督促清理各种固体废物800余吨,有效解决养殖尾水总磷超标、废机油规范化处置、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办理的诉行政机关未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九江市法检两院联合发布的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坚持从严从紧,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以党的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引导党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锤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7次,确保检察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制定了《2025年度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累计推送微信公众号150余17篇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对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开展专项排查,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

以全面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在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组织我院科级以上干部深入自我检视,深入自查自纠,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以市院政治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针对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逐条逐项仔细研究并抓好落实,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依法组织案件评查,常规评查案件48件,抽查28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印发《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从源头上开展预防,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填报,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8件。

以提升综合素能蓄势聚力。抓实理论研究、案例研讨、同堂培训,促进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不断提升。依托“中检网院”“检答网”等平台组织干警参与线上线下政治、业务培训100余人次。组织干警提交专题论文和调研文章25篇,报送培育典型案例12件,1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最高检期刊《检察工作》上刊登,我院办理的依法惩治“隔空猥亵”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刘某某强制隔空猥亵、侮辱案获评2025年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以实战能力建设为抓手,提升综合素质,1名干警在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最佳论辩奖”以及“全市公诉标兵”称号,共14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2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我院办结案件开展评查,办理并回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各类活动42人次。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2件,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可听可视可感。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亮点还不够突出,保障改革创新、助推社会治理还需加强。二是“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三是检察宣传的创新度、实效性尚有差距,传播力、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数字检察、智慧检务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为深化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全面建设“一个美好家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彭泽篇章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强自觉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忠诚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擦亮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成果转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以更优履职服务区域发展。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坚决维护网络空间安全、金融安全,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的监督,服务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强化为民司法,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深化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综合保护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精准性与实效性。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做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突出对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严格适用“可处罚性”原则开展行刑反向衔接。以“可诉性”为标准,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五是强化素能提升,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持续深化岗位练兵、同堂培训、检校合作,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加快培养专业领军人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回首过往自慷慨,再赴新程气如虹。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更有力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彭泽提供更高水平法治保障!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检察案件、民事检察案件、生态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等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影响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文书。

异地联合帮教:异地联合帮教是一种司法协作机制,指针对户籍地或常住地与案件办理地不一致的涉罪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由两地相关机构(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共同制定帮教方案,通过资源共享和责任共担,帮助其接受教育矫治、顺利回归社会。这种机制的核心在于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协作。例如,当涉罪未成年人需要接受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但常住地与案件办理地分离时,检察机关会与异地机构(如社工组织、基层检察院)签订协议,委托或联合开展帮教工作,内容通常包括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公益活动等,以确保监管和帮扶的连续性。

司法救助: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司法救助程序启动的前提是有刑事案件或者民事侵权案件的发生,且当事人受不法侵害导致人身伤害或存在重大财产损失,其目的是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是直接针对案件的被害人采取的一次性救助,不针对同一对象长期适用或者多次反复进行,不取代社会保障。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办公室由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案件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旨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通过系统性检查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环节,识别案件质量问题,如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或程序瑕疵,并推动整改。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的重要依据,纳入业绩考核体系。


地址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江河新区

电话 07925663801 邮编3327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