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检察院对黄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常态化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相关要求,近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来到芙蓉墩镇凉亭村委会,依法对一起非法狩猎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为保障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彭泽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芙蓉墩镇凉亭村村干部、市纪委派驻凉亭村驻村干部作为听证员参加本次听证会,侦查人员到场参会。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证据及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重点阐述了对黄某某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后,认为黄某某虽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黄某某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经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黄某某明确表示,“今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并加强宣传,告诉身边人要遵纪守法。”
下一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推进案件公开听证规范化、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实现检察机关办案效果和社会治理效果的有机统一。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