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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未成年人药品滥用如何治理
时间:2022-05-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未成年人药品滥用如何治理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风险,通过司法办案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近日,彭泽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了一起针对彭泽县部分零售药店违反处方药流通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致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彭泽县辖区内未成年人滥用的药品为某类止咳药,该药品是一种中枢性的止咳药,可抑制延髓咳嗽中枢发挥作用,副作用为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过量服用后易产生兴奋冲动、醉酒样等身体表现,成为引发犯罪的诱因。2021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该药品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

 

  426下午,我院邀请县人大监察司法和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胡媛媛、县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主任靖、县丁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市级人民监督员丁强作为听证员参加第二检察部办理的关于彭泽县部分零售药店违反处方药流通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致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同时,邀请彭泽县志愿者协会(浔暖益童工作室)社工周玲玲参加听证会,就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解决部分零售药店在无处方情况下销售药品、未成年人成瘾性药品滥用情况等问题进行公开听证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建同志主持了此次听证会。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监督管理职能,就彭泽县药店经营情况、药品转为处方药后药店执行情况、对药店经营监管情况一一进行阐述,并提出四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药店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二是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前分析研判,加大对药品跟踪监管力度,防止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用药的宣传教育,与教育局等部门合作将用药安全作纳入常规性安全教育;四是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之间的协作,实现对药店、卫生所的全覆盖监督 

 

   三位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情介绍后,对本县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提出四建议:一是药店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进行业务培训、定期考核,严格执行落实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办法;二是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对药店销售处方药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违规销售情况严厉处罚并予以通报;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科普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安全用药;四是加强安全用药部门协作,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好部分零售药店违反处方药流通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致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问题彭泽县志愿者协会(浔暖益童工作室)社工周玲玲表示彭泽县志愿者协会可以与相关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用药安全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保护。 

  在听完听证员的建议后,相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表态性发言,表示将召开党委会对部分零售药店违反处方药流通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致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努力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压实药店对药品经营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药店销售处方药的检查力度。 

 

   听证会最后,骆建同志指出,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合力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药物整治迫在眉睫。县检察院将对各位听证员、代表意见进行认真整理研究,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跟进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欧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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