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民事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B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在11月15日16时前向本院第二检察部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汤玥
联系电话:0792-5660305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