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林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2月26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观看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月25日12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1.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2.听证会旁听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思怡 联系电话:19507479730
特此公告。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