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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举行公开听证公告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江西省检察机关简易听证工作规程》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刘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3月12日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观看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3月12日15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7925662876

特此公告。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7日


地址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江河新区

电话 07925663801 邮编3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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