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念好司法救助“经” 走好司法为民“路”
2022年以来,彭泽县检察院不断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创新救助方式、丰富救助手段,做到主动问案。截止目前,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4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2万元,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念好“制度经”,坚持高质效。完善办理机制。将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初审,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告知、申请、审批、发放等办案程序,缩短救助周期,力争实现“第一时间救助”。用好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从“坐等送案”到“主动问案”的转变,突破“坐等当事人上门申请救助”的模式,坚持主动告知、应救必救,要求各部门承办人在办案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及时将救助线索反馈至控申部门。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关心被救助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解决现实困难,精准救助、情法相融、善始善终。如帮助未成年人张某文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后,承办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和实地进行回访,关心关爱孩子成长。
二是念好“联动经”,坚持大力度。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定期向市院汇报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围绕重大疑难救助案件开展研习讨论,及时上报救助资金情况,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内部联动,应救尽救。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办案部门主动发现并及时移送线索,确保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就能得到救助,控申部门主动对接、依法甄别、调查核实、启动救助,实现刑事办案和司法救助同步互促,做到“应救尽救”。内外联动,多元救助。注重加强与扶贫、民政、妇联、志愿者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凝聚各方救助力量,实施全方位、多维度的救助。如,2022年12月,本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石某某梦的司法救助案件时,除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外,还积极协调当地志愿者协会多次开展心理疏导,联合妇联等部门为其发放救助金,帮助其解决贫困、入学、生活等多方面困难,持续巩固救助成果。
三是念好“宣传经”,坚持好理念。突出重点领域,传递检察温情。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重点向未成年人、贫困妇女、残疾人和军人等“四类人群”倾斜,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如2022年本院办理的33起司法救助案件中,被救助人包含了7名未成年人以及7名残疾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溯源治理。利用好“法治副校长”“巡回宣讲”“双提升”等活动,加大未成年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宣传司法救助新成效,传递人民检察正能量。贯彻司法为民,提升服务环境。化身“乡村宣讲员”,跟随县宣讲团进村巡回宣讲,发放宣传册以及小礼品,积极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司法救助的范围、救助标准、办案流程以及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司法救助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