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聚焦3·15 彭泽检察护航消费者权益
3月15日,彭泽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激发消费活力”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普及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消费者保护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院聚焦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强化消费者衣食住行消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聚焦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新业态
守护消费者饮水安全
2022年1月,该院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机专项整治活动。在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见证下,对彭泽县城各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机进行取样送检,经检测,彭泽县小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水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同时在取样中发现,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过专业性的卫生知识培训直接上岗,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整改。通过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公司直接从事管供水人员进行现场专题培训,不断加强饮用水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
聚焦网络销售新途径
守护消费者用药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平台已成为消费者购买医疗健康产品的重要渠道。2023年8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药店在“美团”、“饿了么”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医疗健康产品时存在医疗器械注册证过期、处方药违规销售等问题。该院依法向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部门对药店和企业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医疗健康产品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大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用药安全。
聚焦关注热点
守护消费者食品安全
近年来,该院聚焦食品安全,重点监督网络餐饮、校园餐饮等领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活动,深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校园周边商铺等重点场所,重点查看大米、肉、水果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必需品,以及学生们最喜欢的小摊贩食品,发现了小摊贩未进行备案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问题,督促小摊贩办理备案登记十余家、拆除违规使用的“生鲜灯”上百个等,有效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医美乱象
守护消费者“颜值”安全
2023年5月,该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发现辖区内存在生活美容机构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员工健康证过期以及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该院依法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三家美容机构予以查处,并常态化推进医疗美容行业日常监督力度,引导美容机构加强自律性,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守护消费者“颜值”安全。
聚焦出版物市场
守护消费者阅读安全
2023年12月,该院常态化联合县扫黄打非办、公安局、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开展出版物市场整治专项活动,走进校园周边书店、印刷店,对书店内出售的书籍和印刷店内印刷制品进行摸排检查,查看书店中是否存在侵权盗版以及宣扬自杀、淫秽、暴力、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等制品。活动中发现有个别书店售卖涉及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书籍,随即要求书店经营者将有关图书下架,并对该书店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持续护航消费者阅读安全。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欧阳婷 汤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