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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9月29日)
时间:2020-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929日在彭泽县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正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依法从严从快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嫌疑人3件3人,提起公诉3件4人,涉口罩防疫物资诈骗金额总计人民币27.5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高度关注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严格贯彻“少捕”“少押”“少诉”司法理念,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件2人,促进了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抓好司法办案的同时,全体检察干警按照县委统一要求深入社区,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有力维护了大局稳定。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彭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服务大局和为民司法的能力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坚持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8件202人,批准逮捕120件1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6件333人,依法提起公诉146件226人。对于重大复杂刑事犯罪案件,主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涉黑涉恶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按照“一案一专班”要求依法高效办理案件,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董某等4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本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的办案组,仅用14天就依法审结并提起公诉,董某等4人被法院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并分别被判处刑罚。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中担当作为,向驻县各金融机构通报交流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助力改进金融监管和防范金融风险;压实精准扶贫工作责任,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我院依法办理了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追究四名被告人污染环境刑事责任的同时,诉请县法院判令四被告依法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县法院判决支持了本院的诉求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县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成立了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县矶山工业园工商联办公点挂牌定期办公,企业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2名园区企业负责人到检察机关座谈,就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倾听意见建议。

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走上讲台,在全县10所中小学开展预防性侵法制教育宣传,不断提升在校学生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教师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共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举措,有针对性地改进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激发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院办理的余某故意伤害案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例在中央电视台未成年人法治节目《守护明天》中播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8件9人,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封存制度,保护其身心健康。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以政治高站位引领扫黑除恶工作。2019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件9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34人、涉恶案件共3件13人,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34人、涉恶案件2件9人;办理涉黑恶“保护伞”案件2件2人。2019年3月10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鲍锡亮等30人涉黑案,县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1个罪名一审判处被告人鲍锡亮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汪沿海等其他29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的刑罚。目前,该案经二审裁定已驳回了部分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注重总结在办理本县鲍锡亮等38人涉黑案中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我院实施的“边侦边审”办案模式和庭审过程中运用的多媒体示证,有效地指控了犯罪,该案庭审被市检察院作为“示范庭”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到庭观摩。2019年10月,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我院承办了以朱志模为首的瑞昌市“4·09”涉黑案件,涉案人员达34人,充分运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在审查起诉阶段仅用20天就将该案审查完毕并依法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坚持社会综合治理并重。针对鲍锡亮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反映出的非法经营成品油问题,依法向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联合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的次日就回复本院将切实加强整改

三、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司法公正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刑事立案活动加强监督,在生态资源、公司管理秩序领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5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件,采纳率达100%,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在县看守所开展了“双维护”活动,会同县司法局到太平关乡联合开展“社区矫正集中点验教育警示会”,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和防止矫正人员脱漏管。与在押人员定期谈话,依法及时受理并向相关部门移交违法犯罪举报线索2条,对县看守所、县司法局在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违通知书6份。

重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业务。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紧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事虚假诉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涉及到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实施监督,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助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以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机关履职,办理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推动监检衔接机制顺畅。共受理纪委监委移送案件5件5人,如根据上级指定管辖,依法办理了省纪委监委移送的原德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洪新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建立起内外衔接通畅、运行高效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推进监检衔接的规范化、制度化,对纪委监委移送审查的案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履行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形成了反腐败工作合力。

四、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着力重构内设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经报省编办同意,将原有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整合,妥善精简内设机构。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要求,对分设在多部门的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职能,按照业务关系重新设置归口于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增强了办案力量。

完善专业化办案组织。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在实行捕诉一体前提下,设立多个专业化办案组,重置职务犯罪办案组、扫黑除恶办案组、未成年人办案组、生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办案程度更高,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按照省院要求,专门设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将检察长编入办案组并任主任检察官,进一步强化了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组织领导。

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肩负起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使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2019年10月份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87件138人,提出幅度量刑建议6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58人;适用速裁程序1件、简易程序56件,量刑建议均被县法院采纳。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安排领导干部上党课、邀请党校老师讲党课、专题读书班等方式,引导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打造党建示范室,开展“支部共建、党员同行”“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有力加强了党建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主阵地作用,刊发新闻宣传稿件540余篇

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针对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常抓不懈,积极配合省院党组巡视组对市院党组的巡视,对巡视组下沉彭泽县院指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全面整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问题,组织开展了“攻克顽疾”主题活动。对检察人员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定期开展业务评查和风纪纠察,对2名违反会风会纪的检察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组织开展了“‘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1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办公办案场所,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同步完善线下与线上两个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72份,确保依法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100%。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奋发有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服务保障大局的措施不实;三是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短板;四是检察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克服。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今年全县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勇于担当,促进彭泽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服务和保障大局发展。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依法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积极作为的同时,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促进彭泽经济发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快速办理有关犯罪案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深化线索摸排、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解决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问题,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促进长效常治。

三是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工作。新时代检察改革的方向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展,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我们要有针对性地配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组的优势,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工作。

四是继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立足沿江县域定位,与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打击非法捕捞等犯罪行为,在长江十年禁渔期内守护好长江干流彭泽段渔业资源。严格执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不断提升检察官司法办案能力,减少当事人诉累。

五是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把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前瞻性。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大力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和挑战我们将在中共彭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勇于担当,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谱写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彭泽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该建议书中,高检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该检察建议是高检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高检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3.公益诉讼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两部法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4.“四大检察” 2019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具体指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项检察业务。

5.“四个最严” 201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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